川府函〔2023〕305号
你市《关于调整名山区火葬区范围的请示》(雅府〔2023〕19号)收悉。根据国务院《殡葬管理条例》和《四川省殡葬管理条例》有关规定,经研究,同意雅安市名山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全部划定为火葬区。你市要积极稳妥推进殡葬改革,加大政策宣传和群众动员工作力度,倡导殡葬移风易俗,推行节地生态安葬方式,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。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、国务院、四川省、雅安市关于推进殡葬改革,建设惠民、绿色、文明殡葬的一系列决策部署要求,按照“节约资源、保护环境、移风易俗、群众受益”的总体要求,稳妥、有序、科学地推进我区殡葬改革。国务院《殡葬管理条例》第一章第四条规定:“人口稠密、耕地较少、交通方便的地区,应当实行火葬”;《四川省殡葬管理条例》第一章第七条规定:“人口稠密和交通方便的区域为火葬区”。2001年划定的火葬区范围涉及原20个乡镇,134个村委会,11个居委会,826个村民小组,人口17.5万人,面积415平方公里。此次调整涉及名山区所辖行政区域13个镇(街道)、98个村、17个社区、944个村民小组,覆盖国土面积614平方公里。在充分考虑我区交通状况、人口分布、自然条件、经济水平、民族习俗、城乡差别、群众认同感等因素基础上,我区将13个镇(街道)所辖行政区域全部划定调整为火葬区,实行全域火化。
(来源:四川省政府网站)